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第十四职业技能鉴定站: 你站《关于在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建立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二级站的申请函》(工粤电鉴字[2014]001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站在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分站(二级站)。请你站务必加强对该鉴定机构的管理和质量监督,保证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