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2012-2013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在中心全体员工和电子行业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总结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创新,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拟对2012-2013年度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先进个人: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中的管理人员。
二、评选名额
(一)研究所
在研究所内设立的鉴定机构范围内拟评选先进单位8个(可自荐)、先进个人16名。
(二)IT企业
在IT企业内设立的鉴定机构范围内拟评选先进单位5个(可自荐)、先进个人10名。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范围内拟评选先进单位10个(可自荐)、先进个人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本地区、本单位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在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基础设施及考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符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认证标准要求;
3、圆满完成各项鉴定工作任务,全年鉴定总量在电子行业位居前列;
4、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管理办法,无投诉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认真完成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正派,无投诉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勤勉尽责,在鉴定工作中作用明显、管理到位;
4、作风扎实,针对突发事件,能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采取自荐形式,认真总结2012-2013年度在加强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上报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须填写《全国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及《全国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进工作者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3月14日前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上报至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对于当选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表彰,颁发先进单位奖牌、先进个人证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是培育争先创优意识、推进科学发展的有效举措。望各有关单位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希望通过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在行业内营造学赶先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为开创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局面、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做出新的贡献。
联 系 人:李 薇
联系电话:010-68607755-1
传 真:010-68607755-8
E- Mail:liwei@ceosta.org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A座508
邮政编码:100040
附件:1、全国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
2、全国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进工作者评选申报表
2014年2月24日